女碩士鬧分手.剪衣服逼脫光 小女友三樓爬窗逃命
(新加坡26日訊)法律女碩士與19歲小女友鬧分手,被指在住家內對小女友恐嚇動粗,用剪刀剪破她的衣服,逼她脫光全裸,小女友從三樓爬窗逃命。
迪亞瓦蒂(32歲)被控5項控狀,指她在2014年2月10日晚上9時15分,在惹蘭諾娜巴叻一帶的住家單位,恐嚇以及持武器蓄意傷人。
被告雖然有法律系碩士學位,但沒考獲執業律師的資格。女受害人當時19歲,剛從初級學院畢業。為保護受害人,法庭禁止媒體刊登受害人的姓名等資料。
本案于1月和8月進行前后12天審訊,控方昨天提交結案陳詞。
主控官在總結陳詞中指出,被告在2012年5月通過網絡認識小她11歲的受害人,並在接下來的一年半,兩人感情逐漸變得親密。
被告醋意大,導致受害人在事發前一兩周,決定與被告分手。受害人供證時說,被告曾對她出親密舉動,例如親吻她。
案發當天,被告告訴受害人自己遭到侵犯,要受害人上門,兩人隨后在屋內發生爭執。
受害人指被告對她動粗,拉她的頭髮和手臂,拖她進入睡房,用剪刀剪破她的衣服,並喝令受害人脫光衣服。
威脅屍裝袋中
受害人乖乖就範,全身赤裸,被告威脅她說:“你要就住在這裡,不然就裝在屍袋中離開”。
被告隨后掏出刀子指向受害人,后者用床褥把被告推出睡房,把她擋在門外,並匆忙穿上被剪開的上衣和底褲,爬出窗戶踩著管子往下爬,向二樓鄰居求救。
但因第一個鄰居沒有窗口鑰匙,受害人只好爬到隔壁單位,才成功多躲進屋內,通知母親和姐姐。
受害人隨后在姐姐的勸說下與母親向警方報案。
事發後仍糾纏近半年
事發后被告被指繼續糾纏女生近半年,包括撒謊跑進少女職場,找上少女的朋友和母親。
受害人指被告在2014年2月到6月間,曾多次騷擾她,被告也承認事發后繼續糾纏少女。
2月13日,被告到少女的工作地點,謊稱自己去面試進去找受害人。
她也嘗試通過舊同學聯絡受害人,稱自己在醫院,要求見受害人。
被告曾寄信給受害人的母親,要她們“在作出任何誹謗的聲明前,要認真仔細地想清楚”。
受害人指因為被告的糾纏,讓她和母親處于憂慮中,她如今只想忘記這件事,過自己的人生。
被告:阻女生誤入歧途
被告聲稱女生是問題少女,她好心阻止女生誤入歧途,幫忙女生的母親找律師辦離婚。
辯方表示,受害人來自單親家庭,並遭到母親和姐姐虐待,是個問題少女。
被告自稱是少女的“彌賽亞”(The Messiah,“救世主”之意),阻止她誤入歧途。
被告指事發當天,受害人從窗口爬出並割傷自己,誣蔑她來取得母親的關愛。
審訊也揭露,受害人的母親表示,被告曾幫她找律師處理離婚手續,陪同她們一家到法庭申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