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网渔船禁区捕鱼 3人被捕鱼获充公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拖网渔船禁区捕鱼 3人被捕鱼获充公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扣查在禁区捕鱼的拖网渔船,并充公鱼获。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扣查在禁区捕鱼的拖网渔船,并充公鱼获。

(槟城26日讯)一艘本地拖网渔船因在禁区捕鱼,3名渔民遭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扣查,船上共200公斤鱼获也遭充公。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第2区)今午发文告说,该艘渔船于昨晚8时许,在槟城姆加角海域(Muka Head)1.9海哩处被截查。

因该渔船触犯1985年大马渔业局法令第8(b)条文,即拖网渔船在距离海岸少过8海哩处捕鱼,所以船上一名船长和2名船员皆被捕,他们年龄介于39岁至63岁。

该机构充公200公斤鱼获,该渔船则被带返位于峇都茅的槟州渔业局码头查办。



任何人若发现海上的不法活动或发生紧急事件,可拨打该机构位于槟城行动中心的热线04-2626146,向该机构求助或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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