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圍阻執法員夫婦刑罰太輕 總檢察上訴求重罰
(吉隆坡27日訊)總檢察署已針對圍阻女執法員被控的華裔夫婦,只獲法庭輕判監禁14天和罰款3000令吉的案件提出上訴,要求重判。
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說,被告羅家和(35歲,譯音)及陳雪芬(30歲,譯音)的刑罰,與犯下的錯失明顯“不相稱”,因為2人以暴力行為恐嚇執法員辦公,但只被判監禁14天。
他說,雖然2名被告已認罪,但法庭應公正懲罰,以作為借鑒及警惕民眾,避免民眾日後重蹈覆轍。
“總檢察署嚴正看待任何使用暴力恐嚇或阻擾執法人員執行任務的事件。”
阿班迪今日發文告說,2名被告的行為已牴觸刑事法典第353條文(使用暴力阻礙執法),罪成可被判監2年或被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說,總檢察署在2名被告判刑當天(25日)已向法庭上訴,以檢討他們的刑罰。
兩人無禮對待女執法員舉動過程被人拍下放上網,在瘋傳後兩人皆被捕,並在隔天被帶上莎阿南法庭,被控阻礙公務員辦公罪名,認罪後被判監禁14天及罰款3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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