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貝欣:找回拿督頭銜的意義
日前,鑑于我國被頒發非正式勳銜情況氾濫,政府決定禁止的濫用封賜行為,已擬定“2016年勳銜相關罪行法案”,嚴禁“購買勳銜”活動,一律視為抵觸法律,違例者將會面對監禁。
早前,本地媒體也揭發在大馬欲得“拿督”的稱號,只需要6萬新幣,更爆出這價錢已比以往便宜一半,無可否認,“購買”頭銜的不良風氣一直都在盛行,更是公開秘密。
今時今日,隨便拿起一塊石頭,往人群中一砸,相信極大機會砸中擁有頭銜的人。擁有拿督頭銜人數早已經是數以萬計,不禁讓人在想,到底真正擁有拿督頭銜的人又有多少啊?
本來“拿督”是我國對有功人士的封賜,一般都是由政府或執政黨從公務員、軍警人員、社會名流公眾人物或是社團領袖等被推選為對象,然后再向王室封賜作建議。
可是,較早前,一名華裔上載照片和大標題寫著19歲的拿督,又或者鬧得沸沸揚揚的雲數貿前高層賴彩雲也被封了拿督斯里,所以難免引起網民和公眾人士的議論紛紛,有關拿督氾濫的問題。
有需求就同等于有供應,有人要用錢買,就會出現供應商提供“服務”,所以修法制止這種不良風氣是絕對有必要,我國各個相關部門更要加把勁努力把關,減少假拿督橫行。
本來對于馬來西亞人而言,被封賜頭銜本就是一件光榮的事,但是由于逐漸失去原有意義和氾濫,所以,這種榮耀已經逐漸褪色,而且對真正為國家做出貢獻者非常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