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曰:朝九不晚五──不改過就不夠好
那一天跟一名年齡相若的髮型師聊天,他說起他拜師學藝的那一段苦日子,有一次他遞錯梳子給他的師父,師父反手就將那梳子丟在地上。現在重提往事,他也沒有抱著怨恨,倒是覺得自己經過艱苦的磨練,後來才可以面對更大的挑戰和挫折,那一句“仲有乜野未試過”,就道盡一路走來的順流逆流。
也不是要比較誰的身上傷痕較多,我也說起自己剛開始當編劇的那段菜鳥時期。那時候我的上司是一名資深香港編審,我們一班人時常“度橋”寫稿到通宵,開始時我寫的劇本都被改得面目全非,回想起來也覺得奇怪,當時也不生氣,也不會有天大的挫敗感,就只覺得因為寫得不夠好,學藝未精,上司拒絕有理。從此,我寫了再改,改了再寫,我寫稿也有了一個信念——稿寫好了,不改過就不夠好。
所以,後來我在報館和廣告公司工作,當上司和客戶要求改稿,我也很少說不,因為他們肯定有堅固的理由,像沒說到重點、太累贅、太花巧等。當然,如果他們沒有更好的理由,那就要看看改和不改會有多大的影響和分別了。
再提一個例子,我正在寫著的第一本長篇兒童小說,哈哈,寫了四年,還在寫著,開始時寫了21章,大概有五六萬字吧,卻停了下來,因為不知道該如何繼續下去,重看幾百次,就是覺得自己寫不好,讀起來很不對勁。
我大可以什麼也不理,就繼續寫下去,可是卻過不了自己那一關,而且我也不希望讓小朋友讀一本不知所謂的小說。
於是我決定重寫,改變一下說故事的方式,改用一種讓小朋友讀起來會很快樂的方法,至於是什麼,我也不知道?我還在思考中──而那寫好的五六萬字,就只好壯烈犧牲,去成就一本更精彩的作品。
我心裡還是抱著最初的信念,作品完成了,就預設了要修改,不管是大改小改,就是要改得更好。
所以,只要可達到最後成果,上司和客戶的要求或那五六萬字,真的不算什麼,轉念一想,他們就是讓我們走得更遠的“推手”,他們的存在,讓我們不時檢討自己的表現。
當然,我們也可以埋怨他們阻住地球轉,選擇不對自己要求更高,選擇不先看看自己的問題所在,不是有人說“人生其實就是選擇題”,人生會不會崩壞,都是看我們現在的選擇。
其實,做人和寫稿一樣,這裡改一改,那裡修一修,就會變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