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部门主任扣留期满 获反贪会释放再被捕
(纳闽28日讯)上周一遭反贪污委员会逮捕的一名联邦部门驻纳闽岛主任级嫌犯,随着扣留期满,今天获得释放。虽然如此,反贪会较后再度以调查收贿理由,再度逮捕他。
反贪会是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7(a)条文逮捕他。这项条文是指身为一名公务员,为自己收取、接受贿赂。
消息指出,反贪会预料明天会把他带上法庭,申请延长扣留。
反贪会上周一(21日)上午11时50分,在布城逮捕这名59岁嫌犯,反贪会官员第二天傍晚6时30分,在纳闽反贪会办公室逮捕2名承包商。
随着反贪会完成对2名承包商的调查,因此于上周五即释放他们。
嫌犯被指监管政府在纳闽兴建耗资1200万令吉美食中心,他涉嫌向其中一发展项目承包商收10万令吉。
主嫌犯是于2014年被调往纳闽,他在雪州有间房子;反贪会调查这案件时,冻结嫌犯及家庭成员的12个银行户头共88万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