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執法官員 登逐步落實伊刑修正法

(瓜拉登嘉樓28日訊)登嘉樓州將于明年開始,在各縣逐步落實2001年伊斯蘭刑事法(酌量刑罰)修正法,包括加重對沒履行週五祈禱,以及在公共場所干擾女性的男性穆斯林。

鑒于缺乏執法官員,該法令目前只能逐步落實。

登州通訊、多媒體及特別事務委員會主席卡查里說,州伊斯蘭事務局將負責執行該任務,並專注在每一個縣署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執法行動,之后再到另一個縣署執法。

“除了伊斯蘭事務局內部,官員接著將到哪一個縣署執法的資料會被保密。”

他說,執法官員將根據清真寺的匯報,展開突檢行動,捉拿沒有履行週五祈禱的成年男性穆斯林。

“男執法官員也須履行週五祈禱,因此須聘請更多執法官員,尤其女官員執法。”

登州朝野政黨議員于本月24日,在州議會上一致通過2016年伊斯蘭刑事法(酌量刑罰)(登嘉樓)(修正)法案“Enakmen Kesalahan Jenayah Syariah(Takzir)(Terengganu)(Pindaan)2016”,修正4項條文及增加一新條文,加重對違法穆斯林的懲罰,包括在公共場所干擾女性者,最高可被判監兩年。

連續3次沒履行週五祈禱的穆斯林,新罰款額不超過3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在齋戒月沒有守戒,依然吃喝及吸煙者,新罰款額不超過2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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