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联邦机构主任 获释重被捕延扣查收贿
(亚庇29日讯)纳闽联邦机构一名主任,上周一被反贪污委员会逮捕调查一宗1200万令吉发展项目,昨天扣留期满后,再重新遭反贪会逮捕,以调查另一宗涉及4800万令吉发展项目舞弊案。
纳闽推事庭今天批淮反贪会延长扣留这名主任7天至下周一;反贪会是怀疑这名官员,向承包商收取每项工程至少10万令吉贿赂。
嫌犯是于上周一被捕,协助调查一宗1200万令吉兴建美食中心案件,虽然他昨天扣留期满获释,但反贪会以调查收贿理由,再度逮捕他。
截至今天,反贪会共在此案传召17名证人录供,当中2人是公务员。
反贪会是援引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7(a)条文逮捕他。这项条文是指身为一名公务,为自己收取、接受贿赂。
反贪会是于上周一(21日)上午11时50分,在布城逮捕这名59岁嫌犯,反贪会官员第二天傍晚6时30分,在纳闽反贪会办公室逮捕2名承包商。
随着反贪会完成调查,于上周五释放2名承包商。
主嫌犯是于2014年被调查纳闽,他本身在雪州有间房子;反贪会调查这案件时,冻结嫌犯及家庭成员的12个银行户头共88万9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