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屋現任聯合管理委員會,拒絕繳付所拖欠的津貼給前管理委員會成員。
☉林女士指出,她曾是組屋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但在最近的代表大會中卸任,由其他居民成立新一批委員會。
她說,卸任前數個月,委員會拖欠她每月固定的津貼,新任委員會向她承諾,將把前委員會拖欠的津貼補回給她,但拖了數個月,對方出爾反爾。
林女士說,新一批委員會拒絕付之前拖欠她的津貼,她想了解,她是否有權力向委員會追討該筆津貼?
★林若輝律師
由于聯合管理委員會屬自願性的公職,委員會無義務要付津貼給成員。
在這種情況下,林女士無法追討相關的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