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货不对办 男子供了4年才发现
(槟城30日讯)一名行政人员4年多缴付5200令吉保费后,发现保险货不对办,希望保险公司退还有关数额。
55岁的林明理说,他在2007年买保险时告诉保险代理,他要一份30年后,可得到10万令吉回酬的人寿与储蓄保险。
他说,当时对方答应他可以制定符合上述要求的保单,由于他受教育不高,于是在未了解有关内容下,向对方购买有关保单,之后的4年共缴付5200令吉。
他每次缴付保费时,都会询问保险公司人员,他是否可取得10万令吉的回酬,对方每次都回复“不知道”,让他起了疑心。
后来,他才得知要在意外死亡后,才能得到10万令吉回酬,与他之前所要求的有出入。
林明理说,他后来向保险公司讨回公道,也曾与对方开会,他有询问对方,他可索回多少钱,但对方说需再计算,之后就没下文。
意外死亡后才有
他今日中午是在丹绒区国会议员黄伟益及政治秘书赵德源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说。
林明理也曾前往警局报警,并向国家银行和马华公会投诉,但问题仍未能解决,他目前已停止缴付保费。
黄伟益说,保险公司应根据顾客需求制定保单,而此事上,就算林明理的保单已过了15天的退保期限,但应协助他伸张正义。
他希望国家银行和财政部,可对此事件采取必要的行动。
赵德源说,实际上保险代理员在和顾客讲解保险内容时,可准备一份清单,列出保单内容重点,并让双方签名,以避免未来不必要的纠纷。
他说,在签署保单15天内,若顾客不满意,也可取消保单,并可取回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