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居鑾一名商人在南北大道上騎著摩托車、騎入緊急車道時,撞壞了一輛新加坡豪華轎車的後視鏡,被當地法院判處賠償1500令吉(約480新元)。被告已支付罰金。
據新加坡媒體引述《星報》報道,31歲被告羅斯里(Md Hayazle Farid Rosli)承認損壞新加坡籍駕車人士姚金權(譯音Yau Jin Quan)的馬賽地豪華轎車,導致受害者必須花費1000令吉修復後視鏡。
事故發生在上個月30日,晚間10點。根據大馬刑事法典427條文,被告原可被判監禁長達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文: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