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到展览会兼职,次日因身体不适而请假,雇主基于没请假单证明,一直拖欠首日薪金。
⊙黄女士指出,其女儿到广场的展览会兼职,不但工作时间长,连休息用餐的时间也仅有10分钟。
她说,首日早上8时30分就载女儿到工作地点,晚上10时放工后,返到家已是11时左右。
她指出,次日因身体不适而请假,在替女儿追讨薪金时,负责人一直要求请假单,否则就呈上食用药物的证明。
“我们没有这些单据证明,就无法索取首日辛苦工作的薪酬?”
★林若辉律师
虽然黄女士的女儿次日没上班,但雇主也得缴付首日的薪金给员工。
假设雇主坚决拖欠,事主可把问题带到劳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