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争抚养权案‧联邦法院保留上诉申请 择日裁决案件
(布城30日讯)联邦法院今日对幼儿园教师英德拉就上诉庭,保留其3名孩子于2009年信奉伊斯兰证书的上诉申请,维持及保留上诉庭的判决。
以西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为首联邦法院五司,在聆听双方陈词后,决定择日裁决,以便联邦法院能书写具完整理由的判词。
其他法官有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再润阿里、丹斯里阿布沙马和丹斯里南利阿里。
上诉庭在去年12月30日,以2比1多数票裁决,推翻怡保高庭于2013年判决,即撤销英德拉3名儿女于2009年信奉伊斯兰的证书,这意味英德拉的孩子,在法律上依然是穆斯林。
当时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峇利亚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宣读简短判词时说,他与另一名法官同意,上诉方在陈词时提出的论点,即穆斯林改教课题是伊斯兰法庭权限,民事高庭不可审理有关改教的案件。
怡保高庭于2010年把3名孩子抚养权判给母亲所有,但其前夫利端至今却没有把最小的孩子交出来。
没交出最小孩子
利瑞的代表律师哈登慕沙指出,警方至今未曾联络他询及其当事人身在何处,如果警方需要,他愿意协助。
他强调,他仅是其当事人在改教案的代表律师,而非争抚养权案。
他在两个星期前曾向法庭透露,透过第三方接获利瑞的指示,但没透露第三方是谁,他相信其当事人仍在国内。
祖基菲里强调,法庭非常关心警方未能执行逮捕令的情况,因为不想人民以为法庭不关心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