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爭撫養權案‧聯邦法院保留上訴申請 擇日裁決案件
(布城30日訊)聯邦法院今日對幼兒園教師英德拉就上訴庭,保留其3名孩子於2009年信奉伊斯蘭證書的上訴申請,維持及保留上訴庭的判決。
以西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為首聯邦法院五司,在聆聽雙方陳詞後,決定擇日裁決,以便聯邦法院能書寫具完整理由的判詞。
其他法官有東馬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馬蘭尊、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再潤阿里、丹斯里阿布沙馬和丹斯里南利阿里。
上訴庭在去年12月30日,以2比1多數票裁決,推翻怡保高庭於2013年判決,即撤銷英德拉3名兒女於2009年信奉伊斯蘭的證書,這意味英德拉的孩子,在法律上依然是穆斯林。
當時以上訴庭法官拿督峇利亞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在宣讀簡短判詞時說,他與另一名法官同意,上訴方在陳詞時提出的論點,即穆斯林改教課題是伊斯蘭法庭權限,民事高庭不可審理有關改教的案件。
怡保高庭於2010年把3名孩子撫養權判給母親所有,但其前夫利端至今卻沒有把最小的孩子交出來。
沒交出最小孩子
利瑞的代表律師哈登慕沙指出,警方至今未曾聯絡他詢及其當事人身在何處,如果警方需要,他願意協助。
他強調,他僅是其當事人在改教案的代表律師,而非爭撫養權案。
他在兩個星期前曾向法庭透露,透過第三方接獲利瑞的指示,但沒透露第三方是誰,他相信其當事人仍在國內。
祖基菲里強調,法庭非常關心警方未能執行逮捕令的情況,因為不想人民以為法庭不關心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