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要50給20元 惡男怒燒鄰居家

事發單位被燒得焦黑。

疑向鄰居要錢不果,一名新加坡男子一氣之下竟火燒鄰居家,警方一小時內閃電破案,逮捕縱火男!

《聯合晚報》報導,昨午1時29分左右,黃埔惹蘭登德蘭第20座組屋發生一起火患。

組屋5樓一間單位內突然起火,屋內的家具和電子用品都被燒燬。3隻貓在火患中被燒死,屋主傷心不已,但屋主並沒責怪縱火者,昨晚還住進縱火者家。

記者今早走訪事發單位,發現單位內外的牆壁都被燻黑,屋主夫婦在當局安排下,暫時入住同一座組屋鄰居的單位。

屋主哈比瑪(62歲,清潔工)受訪時表示,事發當天,她上班後,中午到巴西立拜訪親戚。

下午約1時20分,丈夫突然來電說家裡著火了,她匆匆趕回家。

她說,她每次出門都會把電源關掉,想不通家中為什麼會突然著火。

直到一個多小時後,她接到警方通知指,他們家被人縱火,而縱火者竟然是她多年的鄰居。縱火的43歲男子住同座組屋2樓,兩家人的交情不錯。

兩天前,男子曾經到哈比瑪家,向她的孫子索取住家鑰匙,聲稱可以幫忙他們看家;哈比瑪當時還真的把鑰匙交給了他。

前天晚上,男子突然又跑到他們家,向她要50元(約155令吉)買東西吃,在他的苦苦哀求之下,哈比瑪最終給了他20元(約62令吉)。

“我萬萬沒想到,他昨早一直打電話給我,說錢太少,當時我在工作,大聲罵他,讓他不要再打電話來。他可能一時生氣,才用之前拿到的鎖匙進入我家放火。”

警方發表文告說,東陵警署警員進行調查後,在事發後一小時內,確認了嫌犯身分並將他逮捕。男子今早被控上法庭。

屋子遭縱火,女屋主哈比瑪表示,沒責怪縱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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