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申請手續繁雜 宜溝通達離婚協議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單方面申請手續繁雜 宜溝通達離婚協議

與丈夫分居,至今已超過兩年,但是對方始終不願簽字離婚?



☉梁女士指出,她和丈夫於1999年結婚,後來因為個性不合,兩年前決定便分居。

她說,分開兩人鮮少聯絡,她長期在新加坡工作,曾經要求丈夫簽字離婚,但還是無動於衷。

她想問,因為單方面離婚比協議離婚手續更麻煩,所以是否還有其他途徑?



★林若輝律師

單方面離婚在時間、費用和手續稍微來得繁雜,建議透過其他更好的溝通方式達成協議離婚。

此外,再次強調,任何夫妻未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即使多年沒見面,也不可能會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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