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騎士與新加坡轎車司機糾紛‧警:雙方誤會起爭執 非假車禍、真搶劫

被告哈亞茲里化立因蓄意破壞新加坡籍男子的馬賽地轎車,被判罰款1500令吉。(檔案照)

獨家報導:林德勝

(居鑾1日訊)在南北大道緊急車道發生的“大馬籍摩哆騎士與新加坡籍轎車司機糾紛”,並不是類似“假車禍、真搶劫”案件。

居鑾警區主任莫哈末拉漢助理總今日強調,10月30日晚上在南北大道往南第52公里第60公里處緊急車道,發生的兩起涉及新加坡轎車被大馬騎士撞上的交通意外,警方起初以刑事法典395條文(結夥搶劫)和397條文(持械結夥搶劫)調查,但最終的調查結果發現雙方因誤會而起爭執。

他接受《中國報》詢及時說,事發當晚,在南北大道往南第52公里處緊急車道發生的交通意外,警方調查后,發現大馬籍摩哆騎士哈亞茲里化立(31歲,商人),蓄意破壞新加坡籍男子姚進權(譯音)的馬賽地轎車后視鏡,導致車主損失1000令吉。

被告朋友沒涉案

這名巫裔騎士已于前天,在居鑾推事庭被控牴觸刑事法典427條文(蓄意破壞)時,當庭認罪,遭罰款1500令吉。

莫哈末拉漢指出,初步調查時,警方以結夥搶劫角度著手,但最終調查結果是被告只是蓄意破壞,沒有結夥搶劫的動機,而當天被告是與其他結伴的騎士,準備從新山前往哥打丁宜。

他補充,被告的朋友並未涉及這起案件。

另一起糾紛扣嫌犯查辦

莫哈末拉漢指出,另一起在南北大道往南第60公里處緊急車道,發生的“大馬籍摩哆騎士與新加坡籍轎車司機的糾紛”,警方已在嫌犯住家捉人查辦。

他說,事發當晚10時左右,另一名新加坡籍男子駕著豪華轎車,為免交通阻塞而使用緊急車道,接著與騎著摩哆的巫裔年輕嫌犯碰撞。

雙方爭執后,嫌犯要求新加坡籍男子作出賠償,並要求交出錢財,新加坡籍男子在被索討錢財后,憤而報警,警方也在事后逮捕涉案的嫌犯查辦。

目前,警方還在調查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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