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萊:屬折扣優惠 AES減罰款不需修法

(布城1日訊)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說,政府不需要修改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把自動執法系統(AES)的罰款,從300令吉改為150令吉。

交通部副部長拿督阿都阿茲卡巴拉威日前接受《太陽報》的訪問時,指自動交通執法系統的罰款減至150令吉的項措施,必須等到明年3月,交通部將這項建議提呈到國會尋求修改法令后才能生效。

但廖中萊澄清說,將超速和闖紅燈的罰款減至150令吉只是一段時期的折扣優惠,因此不需要修法后才能執行。

“陸路交通局總監有權在有關法令下,為一些違例的罰款提供折扣,或是制定任何適當的罰款教額。”

他在接受《太陽報》訪問時,如是指出。

他說,在有關法令下第79(2)條文的最低300令吉罰款,不會更改。

160萬張超速罰單

廖中萊也確定,交通部是為違例的車主提供為期6個月罰款折扣,並且會在近期內宣佈何時生效。

廖中萊是在上個月中宣佈,內閣決定把自動執法系統的罰款,定在150令吉。

之前AES罰款數額為300令吉。

他也駁斥有關政府將撤回自2012年該系統發出的160萬張超速罰單,他說,政府不會取消該批罰單,不過,有關罰款數額將定在15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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