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接受調查.踩油門逃離 與警駁火2匪伏誅
(芙蓉1日訊)2名幹案累累的悍匪,拒絕停車受查,反而猛踩油門逃離,經過一輪飛車追逐戰,雙方交火,2匪伏誅警方槍下。
其中一名匪徒被警方殲滅後,右手仍握著短槍。警方相信,這2名悍匪生前涉及至少4宗劫案,是警方的通緝犯,目前真正身分有待進一步查證。
武吉阿曼警方和森州警察總部刑事調查組昨晚9時30分,在芙蓉通往文丁路段,發現悍匪蹤跡,經過一番追逐,將2名悍匪殲滅。
森州總警長拿督惹阿化莫哈尤索夫副總監今午在記者會上說,初步調查,這2名悍匪幹案主要的目標,是到銀行提款後的民眾。
他說,當時,警員發現悍匪蹤跡時,欲上前盤查,悍匪不但拒絕停車,反而猛踩油門,逃往武來岸方向,在追逐中,匪車的人士朝警方開槍。
他透露,在追逐戰中,匪車曾一度猛撞警車,企圖阻止警車繼續追趕。
他說,匪車駛至轉彎處時失控,警方終截停對方,2匪下車時,其中一人持貝瑞塔短槍,另一人持巴冷刀。
沒注射卡介苗痕跡
“其中一名悍匪朝警員連開數槍,警員在自衛下連開4槍還擊,射中悍匪胸口。”
他說,警方在兩名伏誅悍匪身上,並無搜出任何證件,目前尚未能證明他們的身分,唯其中一人並沒有注射卡介苗(BCG)的痕跡。
“2名悍匪年齡約30歲,警方將通過套取悍匪的指紋,鑑定他們的身分及幹案動機,初步調查,他們涉及發生在汝來的4宗搶劫及破門行竊案,估計涉及款額約8萬3000令吉。”
“警方不排除這兩名悍匪也曾在其他州屬幹案的可能性。”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和1960年軍火法令第3條文調查。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森副總警長莫哈末查基和森州警察總部重案組警納阿茲侖。
車內外搜獲4枚空彈殼
警方在匪車內外分別搜獲4枚空彈殼,並鑑定悍匪曾開8槍,警方也開了4槍,且持槍悍匪手握的短槍,仍留有1枚子彈。
惹阿化莫哈尤索夫指出,事發時,兩匪共乘一輛本田雅廓轎車,但經警方調查,該轎車使用假車牌,且車牌屬於一輛本田城市轎車所擁有。
“警方已鑑定匪車是在吉隆坡白沙羅報失,並從車後廂起獲3個袋子,包括幹案工具、假車牌、衣物、巴冷刀和手機等。”
他指出,警方殲滅兩匪後,發現其中一名匪徒的右手手持短槍,另一名匪徒旁則有一把巴冷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