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轎車內搜獲 2手套含死者DNA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證人:轎車內搜獲 2手套含死者DNA

(吉隆坡1日訊)“副檢察司凱文莫萊斯被殺案”審訊今日進入第33天,第48名證人吉打警察總部法醫調查員阿茲米沙里證實,在發現曾撞向死者轎車的三菱汽車現場,搜到的2雙手套,都含凱文莫萊斯的脫氧核糖核酸(DNA)。



阿茲米沙里在接受主控官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引導他供證指出,他認得裝在塑料袋里的手套,是在三菱汽車PEP1135司機座位下找到的,然后他將手套裝入塑料袋后,才交給罪案組織情報官員沙哲禮,他也在塑料袋上簽名。

他說,他在案發現場是獨自取樣的,當時車沒被上鎖,現場也有人拍照。

當被告代表律師拉傑古巴問證人為什么沒在手套上做記號時,證人回答說,這是為了避免破壞證物,但他有在裝證物的塑料袋上做記號及簽名。



曾在公共資產管理部任職財政總秘書的第49名證人莎微特麗迪威指出,她于2014年10月31日曾發出一封名為“公務用車便利”的信函給凱文莫萊斯。

她指出,信件內容是恭喜凱文升職,所以公務用車局提供一輛普騰統領轎車給凱文。但她稱從未見過該輛車。

在吉打居林縣警局擔任攝影師的阿茲馬丁(25歲)指出,他使用110D型相機在案發現場拍下了23張照片,然后把它存檔在硬碟內。

根據“馬新社”報導指出,在第32日審訊中,吉隆坡特遣隊總部法醫官莫哈末達藍說,在前往曾經處理死者遺體和轎車的車廠取證過程中,他在車廠內廁所門的下方發現血跡。

法官拿督阿茲曼阿都拉擇定此案明早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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