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不到30天 男子因狎玩1歲女童判監14年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出獄不到30天 男子因狎玩1歲女童判監14年

獲釋不到30天的男子再次犯罪。
獲釋不到30天的男子再次犯罪。

1名24歲男子偷竊罪行刑期服滿不到30天,如今又因以手指狎玩1歲大女童私處被控上庭,俯首認罪後被判監禁14年及鞭笞6下。



被告恩伯艾勇被指於9月23日上午11時40分至11時45分之間,潛入夏廷路某住家,以手指插入1歲零4個月的女童私處,牴觸刑事法典377CA條文(以物體進行的性關係)。

經修正的刑事法典377CA條文闡明,若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時,未經允許以物體插入他人私處或肛門,罪成可被判監禁至少5年或不超過30年,另可加鞭笞。

被告在10月11日被控上法庭時否認有罪,但在昨日案件審訊時改口認罪,並被判上述刑罰。



被告求情時說,自己是獨生子,需照顧雙親,且自身精神出現狀況,正服用精神科醫生所分配的藥物。

被告還稱自己是酒後幹案,不清楚自己當時的行為,因此,希望法庭輕判。

對此,主控官莫哈末沙之米副檢察司指出,被告曾在今年1月間,因偷竊罪行被判監禁8個月。

“在出獄不到30天的時間內又再犯下以手指狎玩1歲大女童私處的罪行,此為嚴重罪行,要求法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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