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巫2日訊)一名男子經常使出暴力強迫妻子行房,導致妻子在無法忍受下報警, 警方事後扣查她的丈夫。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375A(性行為傷害妻子)條文調查此案,一旦在此條文下被控罪成,刑罰是監禁不超過5年。
警方日前將嫌犯(40餘歲)押往詩巫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3天,扣留期限至明天(3日)。
據知,該名友族男子和妻子育有2名年幼女兒,近年性情大變,性慾旺盛,經常強迫妻子行房,就算在大白天,也拉著太太上床,若妻子不依從,便會不斷辱罵。
該名婦女於上月21日,又被丈夫使出暴力強迫行房後,帶著2名幼女逃回娘家,並於上月尾在親友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