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和顧資銀行因涉一馬事件 遭新金管局罰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渣打和顧資銀行因涉一馬事件 遭新金管局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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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和顧資銀行(Coutts & Co)新加坡分行,因在一馬發展公司(1MDB)資金轉移時,牴觸反洗黑錢條例,分別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罰款520萬新元(約1623萬令吉)與240萬新元(約749萬令吉)。

金管局董事經理拉維梅農指出,該局嚴厲對付牴觸反洗黑錢條例的金融機構,這些行動證明該局不會姑息濫用新加坡金融系統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金管局對網絡複雜的國際資金流動的監督調查,是金融機構與金管局是一個學習經驗,我們的金融領域將從汲取的教訓中,變得更廉潔與更強大。”



續加強監督

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金管局已調查渣打銀行在2010年至2013年期間與一馬公司有關的資金流動,調查結果顯示,銀行客戶審查與持續監控出現嚴重失誤、政策與程序不完善、對前台工作人員的獨立監督不足,以及一些銀行職員缺乏對洗黑錢風險的覺醒。

“即使牴觸條例行為嚴重,金管員的調查並沒有發現渣打銀行出現普遍控制弱點,或刻意的不當行為。”

金管局說,它對本地金融機構涉一馬公司事件的調查已接近尾聲,會在明年初發表最終報告。

報導指渣打銀行已採取措施,糾正弱點與加強監管,金管局也要求該銀行管理層,紀律行動對付沒有良好執行任務的職員,並指示該銀行委任一個獨立單位,確認落實改善措施,以及向金管局報告。

另一方面,渣打銀行週五在文告中指出,該銀行對與一馬公司相關的交易,通過該行的新加坡戶頭進行,感到遺憾,並表明會繼續採取補救行動與紀律處分。

“我們會繼續加強我們的監督、作業及監控系統。最重要的是,我們已提高職員在打擊金融犯罪的角色認知。”

高盛前高層接禁制令

新加坡金管局準備對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前高層萊斯納(Tim Leissner)發出禁令。

該局說,這項禁制令為期10年,禁止萊斯納在這段期間,進行任何在證券與期貨法令下的活動,或不能直接或間接涉及新加坡任何資本市場服務公司的管理事務。

萊斯納是在2011年11月加入香港的高盛集團亞洲分行;調查顯示,他在去年6月未經許可,向盧森堡的一家金融機構發出推薦信;他在信中聲稱,高盛集團已經對劉特佐及其家人進行調查,並沒有發現他們涉及洗黑錢活動。

但金管局的調查揭露,萊斯納在高盛集團不知情或同意的情況下,就代表集團做出上述虛假陳述。

高盛集團是在2012年至2013年間,為一馬公司發行債券,萊斯納當時負責管理與一馬公司的關係。

“這些聲明並不正確,萊斯納是在未經高盛集團同意或知情下發出。”

多家涉1MDB銀行受處罰

金管局針對一馬公司事件處罰多家在新加坡運作的銀行,包括在2016年5月撤銷瑞意銀行(BSI Bank)的商業銀行執照。

該局也在今年10月撤銷瑞士安勤私人銀行(Falcon Private Bank)新加坡分行執照。

星展銀行(DBS)與瑞士銀行(UBS)新加坡分行也因觸犯反洗黑錢規定,分別被罰100萬元與130萬元。

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職員楊家偉(33歲,譯音),也因一馬公司案而面對7項指控,包括接收贓款、一項轉移贓款,妨礙司法公正及欺騙等等。

第7項控狀指他為了把1195萬元美元(4815萬令吉),從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轉入大馬年輕商人陳金隆(Tan Kim Loong)的公司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有限公司,而冒簽一封推薦信。

新瑞意銀行2名高級私人銀行經理,即葉友志與和謝秀芳(譯音)因涉嫌與一馬發展公司(1MDB)有關洗黑錢案,而在今年10月10日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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