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和顾资银行因涉一马事件 遭新金管局罚款
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和顾资银行(Coutts & Co)新加坡分行,因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转移时,牴触反洗黑钱条例,分别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罚款520万新元(约1623万令吉)与240万新元(约749万令吉)。
金管局董事经理拉维梅农指出,该局严厉对付牴触反洗黑钱条例的金融机构,这些行动证明该局不会姑息滥用新加坡金融系统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金管局对网络复杂的国际资金流动的监督调查,是金融机构与金管局是一个学习经验,我们的金融领域将从汲取的教训中,变得更廉洁与更强大。”
续加强监督
新加坡《海峡时报》报导,金管局已调查渣打银行在2010年至2013年期间与一马公司有关的资金流动,调查结果显示,银行客户审查与持续监控出现严重失误、政策与程序不完善、对前台工作人员的独立监督不足,以及一些银行职员缺乏对洗黑钱风险的觉醒。
“即使牴触条例行为严重,金管员的调查并没有发现渣打银行出现普遍控制弱点,或刻意的不当行为。”
金管局说,它对本地金融机构涉一马公司事件的调查已接近尾声,会在明年初发表最终报告。
报导指渣打银行已采取措施,纠正弱点与加强监管,金管局也要求该银行管理层,纪律行动对付没有良好执行任务的职员,并指示该银行委任一个独立单位,确认落实改善措施,以及向金管局报告。
另一方面,渣打银行周五在文告中指出,该银行对与一马公司相关的交易,通过该行的新加坡户头进行,感到遗憾,并表明会继续采取补救行动与纪律处分。
“我们会继续加强我们的监督、作业及监控系统。最重要的是,我们已提高职员在打击金融犯罪的角色认知。”
高盛前高层接禁制令
新加坡金管局准备对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前高层莱斯纳(Tim Leissner)发出禁令。
该局说,这项禁制令为期10年,禁止莱斯纳在这段期间,进行任何在证券与期货法令下的活动,或不能直接或间接涉及新加坡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事务。
莱斯纳是在2011年11月加入香港的高盛集团亚洲分行;调查显示,他在去年6月未经许可,向卢森堡的一家金融机构发出推荐信;他在信中声称,高盛集团已经对刘特佐及其家人进行调查,并没有发现他们涉及洗黑钱活动。
但金管局的调查揭露,莱斯纳在高盛集团不知情或同意的情况下,就代表集团做出上述虚假陈述。
高盛集团是在2012年至2013年间,为一马公司发行债券,莱斯纳当时负责管理与一马公司的关系。
“这些声明并不正确,莱斯纳是在未经高盛集团同意或知情下发出。”
多家涉1MDB银行受处罚
金管局针对一马公司事件处罚多家在新加坡运作的银行,包括在2016年5月撤销瑞意银行(BSI Bank)的商业银行执照。
该局也在今年10月撤销瑞士安勤私人银行(Falcon Private Bank)新加坡分行执照。
星展银行(DBS)与瑞士银行(UBS)新加坡分行也因触犯反洗黑钱规定,分别被罚100万元与130万元。
新加坡瑞意银行前职员杨家伟(33岁,译音),也因一马公司案而面对7项指控,包括接收赃款、一项转移赃款,妨碍司法公正及欺骗等等。
第7项控状指他为了把1195万元美元(4815万令吉),从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转入大马年轻商人陈金隆(Tan Kim Loong)的公司Affinity Equity International Partners有限公司,而冒签一封推荐信。
新瑞意银行2名高级私人银行经理,即叶友志与和谢秀芳(译音)因涉嫌与一马发展公司(1MDB)有关洗黑钱案,而在今年10月10日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