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炳寿:若政府接管动议 可无时限修改伊刑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颜炳寿:若政府接管动议 可无时限修改伊刑法

独家报导:丘惠萍
(吉隆坡3日讯)马华伊斯兰法律与政策专案组主任颜炳寿说,当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国阵政府会接管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私人动议时,此法案已不需通过私人动议或法案程序,而是由政府自行决定讨论及修改细节。



“政府可无时限修改动议或法案,再提呈国会寻求通过。”

他说,接下来,就看政府要不要成立一个委员会,就此法案涉及部分,比如法律层面、各种技术事宜等,与相关单位作细节咨询及讨论,收集政党及以外意见等。

他指出,涉及立法的部分,草拟内容或需交由总检署过目,若修改内容完成没问题后,修改法案才提呈国会寻求通过。



排入国会议程

颜炳寿是针对纳吉在日前巫统代表大会称会接管有关私人动议,并会仔细研究,确保我国不会出现两套法律制度一事,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讲解上述政府接管私人动议的相关程序。

那政府是否需在特定时限内完成修改及在国会提呈相关动议?颜炳寿说,除了特殊的法令,否则,一般修改法令程序,没有完成时限。

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今年6月获政府让路,在国会提呈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私人法案,直至今年10月国会复会,此私人动议排入国会议程。11月24日再获重新提呈私人动议,唯哈迪以内容已修改,需详述为由,要求展延至明年国会复会时再提呈。

陈国伟:不可能再跟伊党合作

民主行动党代主席陈国伟说,伊斯兰党在伊刑法课题上一意孤行,还与巫统合作,所以反对党已不可能跟伊党在大选时合作。

他再次挑战马华、民政、国大党及砂拉越人联党向巫统逼供,力阻伊刑法,否则,全部退出国阵!

针对纳吉与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将于本周日(4日)出席罗兴亚人课题活动一事,陈国伟受访时说,纳吉的言行说明巫伊的“亲密关系”,纳吉在大会没赞扬国阵成员党,反而表扬伊党,可见纳吉视伊党比盟友更亲密。

询及巫伊合作,任何政党更难阻止伊刑法,陈国伟再次挑战马华、民政、砂拉越人联党及国大党向巫统施压,否则全部退出国阵好了!

询若这些成员党退出国阵,能否转身与反对党合作,在大选打倒巫统和伊党,陈国伟婉转回应:“从政者要有良知。”

周美芬:马华会捍卫宪法

马华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则重申,任何法令的制定与修改必须符合宪法。马华基于人道精神,维护所有人的合作、合法及合理的权益。

她说,国阵奉行共识精神,国阵章程清楚写明,除非有任何单位违反国阵章程与精神,否则,涉及国阵政府的决策都需经过成员党的讨论,包括政府的法案也需经过内阁讨论与决策。

她强调,马华总会长与领袖将通过国阵和内阁的管道表达看法,做好捍卫宪法的精神。

蔡添强:保留合作可能性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蔡添强说,现阶段反对党欲阻但难阻,只看国阵成员党了;但蔡添强仍保留反对党与伊党在大选合作的可能,因他认为伊刑法与大选合作是不同课题。

他重申,修改355法令私人动议只有在政府法案下才有望通过,所以,国阵成员党真的必须扮演重要角色了。

蔡添强受访时说,下届大选,伊党依然可以选择与巫统合作,或与反对党合作,毕竟伊刑法与大选是2个不同课题,在合作的可能上不能相提并论,唯他觉得,伊党与国阵巫统在大选合作,前者并没任何好处。

陈亚才:势在必行但不急落实

时事评论员陈亚才认为,伊刑法是伊党坚持而势在必行的,巫统与伊党都已打好如意算盘,但在时间上并不急于落实,估计大选之前暂无“突破性进展”,唯国阵成员党依然是反对无效,欲阻无力。

他说,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得到巫统给予“方便”故能2次在国会“插队通关”,显见巫伊已在合作。但哈迪在国会提呈私人动议的举动,基本上只告诉党员,其工作是从未松懈过。

“对巫统来说,给予伊党方便也不代表要仓促决定或推行,当纳吉说国阵接管355法令私人动议时,说什么会仔细研究,可见这也是不急于落,反之,巫统可借机‘绑着’伊党,使伊党与反对党不可能有更密切联系,进而影响和阻止伊党与反对党在大选时,以一对一合作方式对抗国阵。”

“不过,其他政党接下来要阻止355法令更棘手,尤其民政和马华处于尴尬和两难,事实上阻 挡不了巫统怎么做,也不可能在这课题,跟反对党站在一起作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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