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穎:別賭上旅客性命
我國有許多著名旅遊景點,尤其吉隆坡和雪州,幾乎每日都有遊客到訪遊玩,因此,為了方便遊客和開拓旅遊生意,許多人也陸續投身開辦旅館。
為了方便,很多業者都將商店改成小旅館,讓更多遊客因旅館的理想位置選擇入住,尤其在商業區。
可是,根據地方政府規定,店舖要改成旅館,必須符合多項安全指南,同時得向地方政府申請,才可開始營業,讓遊客入住,更需定期進行各項檢查,才算是合格的旅館。
很多時候,許多這類旅館都是得過且過,常常延遲更新執照或無根據指南來執行安全措施。
這些旅館當中也有不少是無執照營業,在未得到地方政府或其他相關執法單位批准,就擅自營業,大肆登廣告吸引遊客入住。
旅館雖然裝潢得漂亮,看起來也很舒適,但住客不知道旅館是否合格,也不知道旅館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標準指南。
無牌經營旅館的業者行為十分不負責任,不僅違規,也將旅客的性命放上賭桌;萬一旅館發生意外導致人命傷亡,業者用什麼來償還?所謂的責任能用什麼來承擔?
問題發生後,歸根究底還是會將責任和矛頭指向執法單位,認為是執法單位該負上最大責任,同時執法單位也沒有立場推搪責任。
因此,為避免發生無法彌補的事,執法單位有責任嚴密監督區內旅館營業合法性,且絕對不能在這方面姑息舞弊現象,否則情況只會變得更糟糕、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