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訊)3名巫裔男子于一年前涉及販毒案,由于辯方成功挑起疑點,他們今早在麻坡高庭皆被判無罪,事后在庭內偕同家人相擁而泣,哭成一團。
第一被告哈斯尼(51歲,油棕翻種承包商)通過代表律師萊麗雅娜和哈末法扎利阿里,以及第二被告蘇來曼(52歲,賣書商人)代表律師蘇巴馬念拿雅和第三被告阿斯曼(42歲,小販)代表律師莫哈末拉茲里,今早向法庭作出最后的陳詞。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在陳詞中,強調控方未傳召鑒證組和參與取締行動的警官出庭供證,以及控方沒有針對辯方所指的關鍵證人調查,成功挑起控方的證據疑點。
麻坡高庭司法專員加米爾基于控方證據薄弱,宣判3名被告無罪釋放,被告和家人聞判后喜極而泣,在庭內相擁哭成一團。
控狀指出,3名被告于2015年3月2日晚上11時45分,在麻坡通往峇株巴轄路段,即巴力尤索一間餐館販運4774.69克大麻,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項條文,以及可在第39B(2)條文下被判刑,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下同讀,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此案主控官蘇克里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