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傑華:嚴管槍械執照
槍殺拿督僱主,再到馬路胡亂開槍的保鑣,居然是個精神病患者?
但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何以能取得槍械執照?也許,他是在後來才患上精神病,以致發狂開槍殺人?
無論如何,傷害已經造成,子彈已經打入身體,造成無辜者斃命,從此與他們所愛的人分離。一個拿督、一個職業小丑、一個賣花小販,他們的死期,不該來得這麼早。
兇手到底在想什麼?一時衝動?一時發狂?扣下扳機,對方鮮血直流時,那是什麼的感受?
興奮?快感?或者什麼也沒有,腦袋空白,17發子彈後,留下的,只有手臂上殘餘的後挫力。
這個世上,沒有人有權力奪走他人的性命,不管你手上握著的是一枝槍,還是一把刀,你都沒有這權力。
悲劇本不該發生,兇手精神出問題,想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若旁人早點察覺,也許情況不一樣。
但是,悲劇已經發生,我們能做的,只有避免悲劇再次重演。
我認有,必要更加嚴厲管制槍枝執照,除了嚴審擁槍執照的申請、對擁槍者進行背景調查,也需要求擁槍者定期做精神狀況檢查。一旦發現擁槍者精神狀態不穩定,則即刻沒收槍枝。
嗯,槍械是自衛用具,但也是血淋淋的武器,它帶來的悲傷實在太多,比如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桑迪胡克小學槍擊案等,皆造成嚴重的人命傷亡。
3條人命已經很足夠,我們不該等到付出更多、更慘的代價時才來檢討,才來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