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国报告员:剥夺人民权利 集会需获准变国家特权
(吉隆坡5日讯)联合国和平集会与结社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马伊纳指出,若集会需要获得允许方可进行,那就不再是人民的权利,反而变成赋予人民享有此权利的国家特权。
他说,给予集会通知并非是让国家和警方阻止集会,而是让警员协助促成集会。
“我过去研究发现允许集会对国家与政府有利,若让充满不满的人民进行集会可缓解相关事件的紧张性,若阻止则会让他们更加不满;此外,国家也会了解什么对人民来说才是重要的,尤其要关注上百或千人的集会。”
马伊纳今日受大马人权委员会邀请,以《集会自由:国际人权的趋势与挑战》为题给予公开演讲,出席者包括人权委员会主席丹斯里拉扎里及委员杰拉佐瑟。
越压制反弹越大
他说,集会是为了让国家做应该做的事,许多政府如今害怕集会的概念与人民走上街头,但可保证的是,国家压制越多的和平集会,人民就越可能会以不被鼓励或接受的危险方式对抗。
他指出,集会者会违反他们的权利,但一小撮暴力的集会者不代表整个集会都是暴力的,而这时国家的责任就是揪出那一撮人,让其他人继续和平集会。
“尽管暴力集会者可失去和平集会的权利而被逮捕,但不包括其他权利如身体的完整性,被警方殴打或被催泪弹导致无法呼吸等。”
针对集会造成交通及商业影响,马伊纳反问出席者,难道首相从某地点移动至某目的地时就不是干扰交通,并认为人民可选择集会地点。
询及集会者踩踏领袖肖像一事,他指踩踏肖像不会让集会变得不和平,且公众人物向来都会遭到批评。
政府商界可获外资
非政府组织为何不可?
马伊纳指出,若政府及商界可获得外资,那非政府组织获外资也应不成问题。
他说,全部人都在接受外资,不能在指责特定单位的同时,其他单位却不成问题,所以必须要有一个通用的标准。
“不能说某组织获得特定单位给予的外资,该组织就是恶魔或是特别危险,我们要的是受到平等照顾的世界。”
此外,以多国政府过往限制非政府组织获得外资所引发的问题作为例子,他认为限制外资是一件政府做出的蠢事。
“你不能带有歧视地说人权组织不能获得外资,但宗教组织却可以,这可是一个文明的社会。”
他认为,任何政府让非政府组织获得外资并能够了解情况会比较好,同时也给予文明社会空间,况且流向非政府组织的外资并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