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首長林冠英涉嫌低價買賣洋房涉貪及商人彭麗君教唆一案,檳高庭今日將案展至明年1月6日過堂,以確保控辯雙方在案開審前,提呈完整文件証據。
法官拿督哈達麗雅鑑於此案有超過60名証人,而且呈堂的文件証據共有35冊,頁數多達1萬3000,因此諭令將案擇定在明年3月27日至31日開審後,每隔一週再繼審,直至7月21日。
法官總共擇定35天的審訊日期,同時也強調,屆時若時間不夠,還可延長,不過希望法庭訂下的日期,都可順利展開審訊工作。
她也強調,在明年1月6日之前,控辯雙方的所有文件都需妥善處理後呈堂,她不希望再聽到文件不齊全的投訴,因為此案已拖了最少2個月。
林冠英及彭麗君今日皆沒現身法庭,只有各自律師代表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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