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隐瞒IS活动情报 女警官监7年
(吉隆坡6日讯)高庭今日宣判,涉嫌掌握“伊斯兰国”(IS)活动情报却蓄意隐瞒,没将情报提供给警方的女伍长罪名成立,监禁7年。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诺丁裁决时指出,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罪行,加上她犯案时是一名警察,本该维护国家和平及安全的她,却隐瞒此等重要情报,更扬言要到叙利亚,知法犯法。
他指出,为了公共利益及国家安全着想,他根据刑事法典第130M条文判处被告最高刑罚,即监禁7年,希望对被告及外界起警惕作用,尤其公务员。
他也说,被告在自辩时称要到叙利亚只是“说说而已”,因为去叙利亚需要大笔金钱,此说法可被接受;但被告知情不报是证据确凿,被告也协助其中一名恐怖分子3次创建面子书账号,从中联系及协助他宣扬恐怖主义。
家里唯一经济支柱
他最终谕令被告的监禁刑期从逮捕日,即今年3月22日算起。
被告代表律师尼扎立求情时指出,被告已离婚,育有2名孩子,现与父母同住,是家里唯一经济支柱,希望法官轻判。
主控官阿丝米娜副检察司则建议法官重判,让社会知道我国严厉打击恐怖活动;此案共传召4名控方证人。
被告祖斯娜华蒂(35岁)被控于2015年8月至今年3月22日期间,在八打灵再也警局掌握一名人士有意从我国前往叙利亚参与恐怖组织活动的情报,身为警员的她却蓄意隐瞒,没将情报提供给执法单位,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130M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