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隱瞞IS活動情報 女警官監7年

■被告祖斯娜華蒂 (圖片:《新海峽時報》)

(吉隆坡6日訊)高庭今日宣判,涉嫌掌握“伊斯蘭國”(IS)活動情報卻蓄意隱瞞,沒將情報提供給警方的女伍長罪名成立,監禁7年。

高庭司法專員拿督諾丁裁決時指出,被告犯下的是嚴重罪行,加上她犯案時是一名警察,本該維護國家和平及安全的她,卻隱瞞此等重要情報,更揚言要到敘利亞,知法犯法。

他指出,為了公共利益及國家安全著想,他根據刑事法典第130M條文判處被告最高刑罰,即監禁7年,希望對被告及外界起警惕作用,尤其公務員。

他也說,被告在自辯時稱要到敘利亞只是“說說而已”,因為去敘利亞需要大筆金錢,此說法可被接受;但被告知情不報是證據確鑿,被告也協助其中一名恐怖分子3次創建面子書賬號,從中聯繫及協助他宣揚恐怖主義。

家裡唯一經濟支柱

他最終諭令被告的監禁刑期從逮捕日,即今年3月22日算起。

被告代表律師尼扎立求情時指出,被告已離婚,育有2名孩子,現與父母同住,是家裡唯一經濟支柱,希望法官輕判。

主控官阿絲米娜副檢察司則建議法官重判,讓社會知道我國嚴厲打擊恐怖活動;此案共傳召4名控方證人。

被告祖斯娜華蒂(35歲)被控于2015年8月至今年3月22日期間,在八打靈再也警局掌握一名人士有意從我國前往敘利亞參與恐怖組織活動的情報,身為警員的她卻蓄意隱瞞,沒將情報提供給執法單位,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30M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7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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