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馬來西亞年度漢字已經出爐,是“貪”字!
這個字,極度負面,但卻代表了過去一年,我國人民的心聲。
根據字典釋義,“貪”這個字,代表愛財,不擇手段的求取財物,對各種事物不知滿足的追求。
也即是說,通過不正當手段牟取私人利益的,都可歸類為“貪”。
世上不貪心的人恐怕很少,這是人類劣根性之一,人類的歷史上,貪官污吏多如牛尾,除之不盡,以前有,將來也會更多。
從小孩貪心多拿幾粒糖,到長大貪婪大肆搜刮財物,人的貪念會無限度的膨脹,儘管擁有的已經很多了,但是心裡依然感覺不到滿足,仍不斷轉歪念頭,企圖擁有更多,形成一種病態。
我國人民其實對于貪污腐敗,已經極度厭惡。
過去一年來,貪污課題佔了報章巨大的篇幅,反貪會把貪官捉了一個又一個,從小魚小蝦到大鱷,價值上億的“錢磚”和金飾財物擺在桌上,以實際畫面告訴大家,我國的貪污有多嚴重。
貪污、貪瀆、反貪、肅貪……人民天天耳濡目染,這個字怎可能不被選為年度漢字?
“貪”所帶來的不但是一個負面形象,更是一種侮辱。而且貪污最嚴重的后果,足以摧毀國家,令人民陷入水深火熱之中。
反貪會致力于打貪,可是也要全民的配合。畢竟貪污是兩方面的,沒有“給”,就不會有“收”。
我國的貪污問題已老樹盤根,反貪會肅貪將有漫長的道路要走,人民應永遠當它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