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失去工作及羞于启齿 性骚扰受害者选择隐忍
妇女援助组织(WAO)执行董事苏米特拉指出,我国许多女性面对性骚扰,但她们基于耻辱、害怕失去工作及恐惧,都选择隐忍。
她指出,面对职场性骚扰的女员工应设法记录事发过程、向人事部或同事获取建议或向律师咨询法律援助。
“与同事或其他亲近朋友诉说,他们可能也是受害者之一,他们或许可给予帮助,或成为你的证人。”
苏米特拉今日主讲职场性骚扰讲座时指出,性骚扰是对妇女权利的严重侵犯。
她以2012年联邦法院在裁决朝圣基金局前职员阿斯玛案例指出,联邦法院当时以“骚扰的侵权行为”(tort of harassment)审理案件,这是标杆性案件。
她指出,该案受害者阿斯玛获得10万令吉的普通伤害赔偿及2万令吉的加重性赔偿。
苏米特拉指出,我国需立下性骚扰法令,以保护所有人的权利;性骚扰法令应包括设立独立法庭调查性骚扰案件,尤其借此援助没有资源进行民事诉讼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