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米亞族入稟法庭 捍衛巴拉區土地主權

話望生巴拉部落的特米亞族原住民為捍衛家園,在律師M.拉茲古瑪(右)陪同下入稟高庭。
為了避免日後受到來外來者的侵犯,原住民租巴士到哥市。

話望生巴拉部落的特米亞族(Temiar)原住民今日入稟高庭,以捍衛巴拉區土地主權,避免日後受到來外來者的侵犯!

為了讓原住民得到公平的審訊,哥打峇魯高庭法官拿督阿末今日允許此案進入審訊程序,並促請案件代表律師於本月28日將相關文件呈堂,並擇日再審。

巴拉部落(Pos Balar)也稱達哥部落(Pos Dakoh),坐落在能吉里柏丹區的雙溪柏迪斯(Sg.Betis)的森林保留地。

當地原住民針對吉蘭丹州政府於2015年,將占地1萬英畝的土地批給“人民園丘計劃”進行開墾,包括了2657英畝的原住民居住地及活動圍範。

為了避免日後受到來外來者的侵犯,他們決定入稟哥打峇魯法庭,捍衛土地主權和家園。

此案原告為當地原住民村長和居民代表,即卡瑪(31歲)、瑪茲蘭(43歲)、占里(37歲)及阿查(47歲)。他們的代表律師是M.拉茲古瑪。

來自DZA伐木公司的羅哈雅、米斯蘭、諾再迪,以及吉蘭丹森林局局長、土地局局長、吉蘭丹人民園丘計劃管理機構和吉蘭丹州政府,皆被列為案件答辯人。

原告在入稟書中稱,上述土地乃他們的祖靈之地,他們的祖輩世世代代生活在此,他們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而且,那是他們的居住地、狩獵地、農耕地,他們尋找資源,如草藥、傳統木材和枝葉的地方,甚至種有少數的橡膠、可可、榴槤和臭豆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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