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文:零用錢變「咖啡錢」?
今天不是要談娛樂,但我想從戴佩妮聊起:出道十多年的她曾數度入圍台灣金曲獎最佳女演唱人獎,無奈都是陪跑,兩年前才正式受封金曲歌后。
只要一直不放棄,開花一定會結果,我是如此堅信的。
2016年度漢字出爐,連續入圍5年皆摃龜的“貪”字終於大熱勝出。
正因貪污問題一直未見改善,“貪”字今天才有機會被扶正;倘若老百姓的生活越來越苦,貪污賄賂的風氣還日益滋長,那“貪”字日後再度當選年度漢字也不無可能。
談賄賂,人們大多以正義之名斥責收受賄賂的一方;我今天要談的,卻是給予賄賂的行賄者。
進入正題前,我又想分享幾天前乘搭私人召車服務時聽回來的小故事。
近40分鐘車程,我跟來自檳城的印裔司機大哥有一搭沒一搭地閒聊,談到國內貪污賄賂風氣愈加猖狂時,他突然問我:你知道這個國家的賄賂問題嚴重到什麼地步了嗎?連司機大哥都會賣關子,我笑著搖了搖頭。
原來,司機大哥的胞弟是一位國中老師,曾在考場上遇見令他匪夷所思的事件。
話說考試當天,把考卷發下去後,他注意到有一位學生呆望著窗外,空白的考卷在桌上紋風不動。半小時後,該學生舉手示意,待老師走到他座位旁時,學生竟然跟老師咬耳朵問:我給你10塊錢,你直接把答案給我,好不好?
上樑不正下樑歪
沒料到劇情會有如此轉變的我愣了一下,然後放聲大笑。我笑,是因為年紀小小、可能連毛都沒長齊的國中生,竟然學人家企圖行賄?而且,10塊錢就想收買老師,他是低估了靈魂工程師的尊嚴,抑或高估了一張紅色鈔票的價值?
10塊錢就想換取考試答案,這學生顯然“好傻、好天真”。儘管如此,“國中生就已懂得賄賂”的問題卻不容打哈哈敷衍帶過,得認真看待。
一個社會歷練有限、沒見過多少市面的國中生,最有可能是從誰人身上學會行賄的呢?兩個字:大人。何種大人?兩個字:長輩。哪些長輩?還是兩個字:爸媽。
我可以想像,該國中生的爸媽或許曾經在他面前主動提出要給陌生人“咖啡錢”,常把“有錢能使鬼推磨”掛在嘴邊,又或是在孩子面前高談闊論說今天有誰把錢送上門來諸如此類的內容,才會使得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價值觀出現偏差,誤以為賄賂是再也平常不過的事。灌輸小孩正確的道德觀固然重要,那大人呢?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默默接受“哪個官員不貪?”謬論的大人們,是否才最需要再教育?雖苦水吐個不停,但有些人轉過頭去還不是為了貪方便或換取更大的利益而不惜行賄?是不是我們的縱容與懦弱,造就了今天貪官的理直氣壯,還有不斷膨脹的慾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