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男子因涉嫌于今年4月11日,非礼一名女郎的胸部,今天被新加坡法庭定罪并被判入狱9个月。
被告是22岁的陈明杰(译音),他案发当天刚好与一群在面子书结识的友人夜骑,并在骑着脚车回家途中,盯上在行人道单独行走的女受害者(33岁)。
案发时间是当天晚上11时45分至11时55分之间,案发地点是在盛港中学外的行人道上。
被告趁女郎不留意伸手摸了对方的胸部一下,过后扬长而去;女郎不甘受辱而于隔天报案,警方调查后掌握被告下落,于4月26日上门将他逮捕。
法官判被告于本月23日才开始服刑,因为要让他得以先与刚满一岁的孩子过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