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男子因涉嫌於今年4月11日,非禮一名女郎的胸部,今天被新加坡法庭定罪並被判入獄9個月。
被告是22歲的陳明傑(譯音),他案發當天剛好與一群在面子書結識的友人夜騎,並在騎著腳車回家途中,盯上在行人道單獨行走的女受害者(33歲)。
案發時間是當天晚上11時45分至11時55分之間,案發地點是在盛港中學外的行人道上。
被告趁女郎不留意伸手摸了對方的胸部一下,過後揚長而去;女郎不甘受辱而於隔天報案,警方調查後掌握被告下落,於4月26日上門將他逮捕。
法官判被告於本月23日才開始服刑,因為要讓他得以先與剛滿一歲的孩子過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