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擊斃少年案‧伍長申請延長時限入稟 上訴庭下月聆審
(布城7日訊)上訴庭擇定明年1月20日,聆審警方擊斃少年阿米努拉昔案中,伍長仄納因蘇比延長時限入稟上訴通知書的申請。
阿米努拉昔家屬代表律師沙希指出,副主簿官蘇雅也擇定相同時間進行案件管理,以確定聆審上訴的日期。
仄納因蘇比、警方及大馬政府是針對莎阿南高庭諭令,賠償41萬4800令吉給阿米努拉昔家屬的判決,提出上訴。
案件管理在內庭進行,出席者包括代表答辯人,即前雪州總警長(丹斯里卡立,現任警察總長)、莎阿南警區主任、當時的警察總長及政府的資深聯邦律師諾馬斯杜拉,及仄納因蘇比代表律師祖基非里。
阿米努拉昔母親諾希亞莫哈末(67歲)及姐姐諾阿祖拉(46歲)起訴警方及政府,並針對仄納因蘇比疏忽,導致阿米努拉昔頭部中槍身亡索取賠償。
今年3月24日,高庭允許索賠後,諭令答辯人支付賠償予死者家人。
這起案件於2010年4月26日凌晨1時至2時,在莎阿南第11區發生;警方當時開車追逐一輛轎車,為阻止該轎車繼續行駛而開槍,導致15歲少年阿米努拉昔送命。
死者家屬於2013年,因不滿上訴庭裁決仄納因蘇比無罪釋放而入稟法庭,索取賠償5000萬令吉,要求答辯人對死者之死做出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