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遺產4年未轉名 別再拖找律師處理
丈夫逝世后,其遺產沒進行轉名處理。
⊙梁女士指出,她的丈夫在4年多前逝世,留下一間已供完房貸的屋子,房子為永久地契,地契上名字是丈夫一人。
“這些年照顧3個仍在就學的孩子,經濟能力又不好,一直沒有處理房子轉名問題,只是每年按時繳付門牌稅和地稅。”
她想詢問,如今若她打算延后幾年才處理房子轉名手續,房子是否會被政府繼承?如果要進行轉名,她該如何處理?
★麥嘉強律師
在事主丈夫已過世的情況,事主要繼承他的遺產,無論如何都需要入稟法庭,如果逝世者有遺囑,則其遺產根據遺囑所說分配;如果沒有遺囑,則依據法律規定分配。
強烈建議事主不要再拖延幾年,盡快處理其丈夫遺產,即將房子轉名手續辦妥,避免衍生不必要的麻煩。
事主可以尋求律師處理,將有關的重要文件,包括丈夫死亡證書等,交給律師進行遺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