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搶劫不遂被打死‧父子抗匪誤殺罪不成立 控方上訴案展2月過堂

(芙蓉8日訊)“父子抗匪改控誤殺”案;已被判無罪釋放的父子,因控方提出上訴后,需再面對官司;兒子莫偉強,也因此連工作也丟了。

莫氏父子莫奕鴻(57歲)及莫偉強(29歲),今早在莫奕鴻太太郭淑蘭(52歲)陪伴下出現芙蓉高庭,以面對控方上訴后的法庭程序。

經過約2小時等待,代表律師與控方,聯同莫氏父子會見主薄官S.柏麗雅達西妮,只稍片刻就出來,因文件提交程序未完成,主薄官展延案件至2017年2月23日過堂。

原本在8月已找到新工作,擔任接線員的莫偉強,因為有官司纏身被解僱,目前處于待業。

莫氏父子抗匪案件是在2015年2月24日凌晨12時30分,于森州阿逸昆寧發生,當時新加坡籍的郭淑蘭,從外購買食物回家時,甫下車遭埋伏屋外的陳文寶(譯音,來自吉隆坡)持刀攻擊及搶劫。

莫奕鴻及莫偉強父子為保護傷者而反擊對方,陳文寶在打鬥混亂中喪命。

莫氏父子原本在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下被控,總檢察署過后修改控狀,于去年3月18日以刑法第304A條文(疏忽致死他人)控告兩人。

案件在今年3月1日于林茂推事庭展開審訊過程,直至7月1日,推事基于控方證據不足,宣判莫氏父子無罪釋放,不料,控方卻提出上訴,莫氏家庭需再面對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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