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組記者
古人說禍從天降,有其道理,馬來西亞人,尤其是處在建築工程計劃林立的城市人,途經建築工地時,都會下意識提高警惕,或避免經過興建高樓的施工地點,因為甚怕禍從天降,有血光之災。
2016年,國內工地意外事件頻傳,除了大吉隆坡捷運計劃的工地意外,導致建築工人1死1傷,還有隆市拉惹朱蘭路高樓吊機的秤陀鬆脫,從天而降,砸死年輕女司機,以及本月在短短一週內,發生兩宗導致死傷的工地意外。
工地意外或工業意外頻頻發生,大多數人會把矛頭指向執法單位,認為相關單位的監督與執法不嚴、官員涉嫌貪污濫權,包庇違反工業或職場安全的承包商,讓承包商在不符合工地安全條規的情況下,繼續施工,才會釀成禍從天降,殃及無辜者的事件發生。
建築工地坍塌、吊臂從從而降釀禍,承包商難辭其咎;在講究低成本、高回酬的時代,國內不乏一些靠低勞工成本與運作成本,賺取高回酬的承包商,在聘請建築工人或高樓吊機操作員時,以低工資為優先考量,甚至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或採用不符合規格的材料。
路人很怕禍從天降,但提高工地安全不能單靠執法,建築商與承包商也須重視施工安全;職場安全與衛生單位發出的安全警告與防範措施告示,不是工地裝飾品或貼圖,承包商必須嚴格遵守施工標準,不是等到意外發生后,才亡羊補牢。
人的思維有問題
從工地意外,再看我國的公路意外事件,每年車禍意外導走數以千計人命,也有很多人在車禍中受傷,或因車禍喪失謀生能力,令人聞之心寒,又是交通部與道路安全單位的錯?
當局通過不同途徑提醒人們注意公路安全及提升公路安全設施,但公路意外仍頻傳,歸根究底是人的思維有問題;人的思想與態度若確,就不需要太多法律、條規去約束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