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之神”麦克佐丹赢回“乔丹” 唯失拼音姓名权
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前球星麦克佐丹(Michael Jordan,中国译为迈克尔.乔丹)控告中国球鞋品牌“飞人乔丹”侵权案,一、二审均败诉,麦克佐丹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周四判决结果出炉,判定中文“乔丹”侵权,但也驳回拼音商标的上诉。
法院认为麦克佐丹享有“乔丹”姓名权在先,中国企业违反商标法,故推翻之前法院判决,要商标评审委员会重审;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却认为麦克佐丹中国译名“乔丹”的拼音“Qiaodan”,未有损害麦克佐丹的姓名权,故驳回麦克佐丹重审的要求。
这次商标风波源自2012年2月,麦克佐丹指“乔丹体育”未经许可,利用麦克佐丹中国名字来做生意,同时还用了23这个号码。
麦克佐丹说,这个诉讼并不关乎金钱,而是关于原则的问题,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字。
法院宣判时引述中国的调查,称逾半民众在听到“乔丹”时,第一反应是想到麦克佐丹,远较想到“乔丹体育”的多,同时亦认为中文“乔丹”与麦克佐丹拥有“稳定的对应关系”,故认为中国企业涉侵权。
至于拼音“Qiaodan”,法院则认为这拼音不涉姓名权,亦非以“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故拒批准佐敦重审的要求。
文/图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