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19歲無業男子5天內前后7次強姦14歲少女遭揭發,今日被控上地庭時否認有罪;法庭不允許被告保釋,案定明年1月6日過堂。
控狀指出,被告莫哈末巴斯里於去年10月16日至20日之間,在增江柏靈京人民組屋(PPR Beringin)內,強姦一名14歲少女,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76條文(強姦),一旦罪成,將面對刑罰最高監禁20年另加鞭笞。
在被告否認有罪后,主控官麗雅娜副檢察司要求法官,拒絕讓被告保釋外出。
隨后,法官拿汀古娜珊達麗擇定此案于1月6日過堂,提供時間讓被告委任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