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麗娜:聯邦憲法明確規定 “玻有特權修正法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阿莎麗娜:聯邦憲法明確規定 “玻有特權修正法案”

(哥打丁宜9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認為,玻璃市州議會針對2016年(修正)伊斯蘭法行政法案,允許父親或母親任何一方將孩子轉為伊斯蘭教,是該州的特權。



她說,任何州屬都可通過法律,或其管轄權限內任何現有法律進行的修正法案,這是聯邦憲法明確規定的事。

阿莎麗娜今日出席哥打丁宜邊佳蘭一場婦女與孩童權益講座后,發文告指出,政府目前提出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是及時與積極的行動,有關修正案已在議院審議中,一旦下屆議會進行二讀,國會議員就可辯論此課題。

法律界展開辯論



“此修正案在議會中通過后,就成為聯邦法律。”

阿莎麗娜說,聯邦憲法第75條文規定,任何與聯邦憲法不一致的州法律,都應該以聯邦憲法優先于州法律。

她指出,全國目前還有3個州屬,即檳城、雪蘭莪和登嘉樓州的法律,只允許父母兩人同意才能將孩子改教為伊斯蘭教。

她說,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修正法案,可能也令聯邦憲法第12(4)條文也需要修正,即父母(Parent)一詞替代父母們(Parents)。

“已經有許多學者和法律界人士,針對上述問題展開辯論。”

阿莎麗娜指出,政府將考慮各方建議,致力解決上述問題,希望各方客觀看待修正案的建議,勿讓任何政治理由令問題被政治化,或發表有欠成熟的看法。

性侵孩童犯罪法案
料3月國會二讀通過

阿莎麗娜指出,性侵孩童犯罪法案可能在明年3月的國會中一讀和二讀,以尋求通過。

她說,內閣已同意成立特別法庭,審理在此法令範圍下的案件,這將加速類似案件的處理。

“孩童性侵案多數在家中發生,涉及者多是家庭成員,所以要找出證據不易。”

“家中應該是孩童最安全的地方,而不是折磨他們的地方。”

阿莎麗娜說,相關投報有增長趨勢,但被控上法庭的案件相對少很多,主因證據不足,而涉及孩童多數是3歲至4歲。

她說,因處理類似案件時間冗長,受害者有時已無法回想起恐怖的經歷,有些年紀小者更難以啟齒說出事發經過。

“希望通過成立特別法庭的方式,盡快解決案件,這也是為何我們會成立特別行動小組,研究此事。”

“我們已進行多次會議,相關法案也呈上內閣,如今正等待總檢察署起草細節,以便帶上國會尋求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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