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小官 貪1.1億認罪

白海泉在庭審現場。(新華網)

(北京9日綜合電)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中級人民法院週四審理呼和浩特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白海泉涉嫌受賄、貪污案,涉案金額超人民幣1.7億元(1.1億令吉)。

檢察機關認為,白海泉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1.25億元,為他人謀取利益,行為已觸犯相關規定,構成受賄罪;白海泉利用職務便利夥同趙某某,貪污國家賣地款265萬元,構成貪污犯罪;白海泉對價值4920萬元的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法庭上白海泉對多數指控供認不諱,並多次表示“不管法院怎么判,我都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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