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承諾受法律保障 鬧上庭若缺文件也難定奪

口頭答應交易后,購屋者發現其他地產經紀設定的價格更加吸引,請問是否可以取消交易?

☉陳小姐早前計劃在某公寓置產,看到有多個單位都有掛著房地產經紀的電話,故她便同時聯繫他們,了解單位的售價。

她指出,第一個回應她的經紀態度良好,所說的價格也在她的預算內,故在其他經紀沒回應她之前,她就口頭答應要進行買賣交易。

她說,經紀叫她準備訂金、申請房屋貸款和委任律師,在過程中,她接獲另一位經紀的來電,得悉另一個單位的售價便宜了5000令吉。

“我知道臨時取消交易是很不禮貌的行為,但是眼看另一個單位售價低了5000令吉,我確實想放棄原本的交易。”

她說,經紀指可以在獲得銀行的房屋貸款批准資格后,才繳付訂金,故目前沒有與第一位經紀簽署任何合約,也沒有給訂金,只是口頭答應。

她想知道,在這種情況下解除買賣合約,是否合法?

★麥嘉強律師

口頭承諾也是一種承諾,受到法律的保障,若陳小姐在法庭上承認,曾經承諾要買相關單位,就有責任完成整個交易。

我國的法律是文件為基礎,口頭承諾比較薄弱,如果口頭承諾無法在法庭被證明,加上沒有文件支撐,在雙方互相爭執的情況,法庭難以做明確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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