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美芬:勿把事情弄复杂 等许福光解释再定夺
独家报导:邱玉珊
(吉隆坡9日讯)马华副总会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说,马华知知丁宜州议员许福光在玻州政府提呈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行政法案(玻璃市)投票时离席抗议,是否事前咨询过中央领袖,这一切必须在中委会会议上交代清楚。
“我们不要把事情弄得复杂,一切留待中委会听了许福光的解释后,才下定论,这样对各造都公平。”
周美芬接受《中国报》询问时,询及许福光会否接受纪律处分时说,交给中委会决定。
此外,周美芬对于玻州政府提呈2016年(修正)伊斯兰法行政法案(玻璃市)感到遗憾,她认为,中央政府已在改教课题上做出努力,并在下议院提呈修改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164法令),而州政府应与中央政府采取一直的立场。
她说,宗教法律是州政府的权限,中央政府不能阻止有关修正,但各州政府尤其是国阵州政府和中央采取同样的立场。
首相署早前提呈国会寻求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164法令),赋予照顾21岁以下孩子的母亲和养母,与父亲拥有同等权利,换言之,父母不能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法案新增第88A(1)条文,即无论是丈夫或妻子改信伊斯兰,孩子将维持原本的宗教信仰,除非父母皆同意为孩子改信伊斯兰,而这项决定只能维持至孩子年满18岁,他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宗教信仰。
周美芬说,宪法诠释“父母”是指父亲和母亲,我们认为基于国家宪法第8(2)条款不可性别歧视,以及政府修正监护人法令,母亲可为孩子申请身分证,既然政府致力修正法令在宪法来捍卫人权及父母对孩子的拥有权,州政府就应与中央政府意见一致,避免再有改教衍生的家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