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祥:為何沒辯論就離席? 馬華要許福光解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魏家祥:為何沒辯論就離席? 馬華要許福光解釋

許福光
許福光

(吉隆坡9日訊)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魏家祥說,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廖中萊將在下週一的中委會議,傳召馬華知知丁宜區州議員許福光,以解釋在修正2016年伊斯蘭法行政法案第117(b)條文上,沒在玻璃市州議會參與辯論就離席的原因。



魏家祥昨晚發文告指出,許福光應該在表達馬華的看法後,再以實際行動抗議該修正案,但他最終沒有參與辯論並表達馬華立場,以致媒體解讀為馬華“棄權”。

“這不是馬華立場的全貌,許福光沒有在玻璃市州議會參與辯論就離席,以致馬華的立場無法公開說明。”

他強調,當馬華全力推動修改相關婚姻法,以解決每每引起爭議的改教風波時,在有關課題方面的立場絕不會模稜兩可,也不會有無故“棄權”的決定。



玻修法不合理

他說,此事並不是針對宗教,而是針對法律的權威與嚴明,馬華是站在法律層面看法律,玻璃市的修法完全不合理,更造成與中央法律的衝突,這本就不該提呈到州議會。

“馬華的立場是法案本身就是一項錯誤,同時與中央法律衝突,我們不能將錯就錯,因此也指示許福光參與辯論表明馬華立場。”

他說,修正2016年伊斯蘭法行政法案第117(b)條文的做法,簡直不合理,不但完全違背中央政府的意願,還與中央修正的婚姻法起衝突。

“玻璃市的相關修法,本來就不應該提呈至州議會。”

魏家祥說,政府在國會下議院提呈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才一讀,尤其修正88A(1)條文,即子女改教必須得到父母的同意,而不能隨父母其中一方改教,玻璃市的修正法案卻允許父母其中一方可以決定子女改教,這就產生了律法上很大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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