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德明:玻州伊法修正案的通過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梁德明:玻州伊法修正案的通過

玻璃市州立法議會前天通過2016年(修正)伊斯蘭法案(玻璃市),包括修正117(b)條文,即把“父親和母親”字眼改為“父親或母親”。



這條文一直很具爭議性。國語的Ibubapa或英語的Parent,一直受到爭論。因為這關係到還未滿18歲子女信仰的權利。如果孩子雙親當中的其中一人突然轉投伊斯蘭懷抱,根據這條文的詮釋,Ibubapa可以有權利決定子女的信仰。可是Ibubapa應該被詮釋為Ibu atau bapa(父親或母親)還是Ibu dan bapa(父親和母親)?如果是Ibu dan bapa,那么子女就必須得到父母雙雙同意,才可以改信伊斯蘭。

可是前天的玻璃市州立法議會就做了修改,把它改成了“Ibu atau bapa”。

這肯定會引起非穆斯林不滿。孩子之所以能誕生在這世上,是因為有男女結合,有父有母,缺一不可。對一個未滿18歲,距離成年21歲還有3年的孩子來說,根本不可能理解什么是宗教。在還沒辦法理解之前,就剝奪他的信仰權利,其實很不邏輯。



利用法律漏洞躲避責任

再加上,其實伊斯蘭法庭只能對穆斯林進行審判。換句話說,如果夫妻之間有一方突然改信伊斯蘭,那么他把案子帶到伊斯蘭法庭,非穆斯林就不得其門而入,被逼吃閉門羹。這也讓很多伴侶為了躲避另一半非穆斯林伴侶的糾纏,利用這樣的法律漏洞來躲避責任。

所以,玻璃市州立法議會的舉動,已經漠視了非穆斯林可以選擇宗教的權利。為何穆斯林可以利用伊斯蘭法庭來爭取孩子的信仰自由,卻沒有一個地方,可以讓非穆斯林有權利去爭取?

對于馬華唯一的州議員離席沒進行投票,其實不必過分議論,因為重頭戲是明年的《結婚與離婚法令》的修改。首相瞭解這一直以來難以解決的問題,已經下令阿莎麗娜部長對《結婚與離婚法令》進行修改,而在來年度的國會,提呈二讀辯論這法令,一勞永逸解決這些繁瑣的問題。

首相的舉動,證明了他的開明,及對非穆斯林的責任,華社應該給予首相支持。通過修改法令,可釐清非穆斯林的權益。條文將被修改為“父親和母親”,而孩子18歲以后擁有選擇自己信仰的權利,財產的分配也會獲得公平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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